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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歡天喜地大媒婆 卷一 第一百零六章 高志的愛情變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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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一百零六章 高志的愛情變奏曲

就在雨晴潛水養病的時候,大官莊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那就是高志回來了,這本來不算什麼大新聞,高志是高士德的兒子,就算高志和他那個狐朋狗友楊遜一起回來,也不過是給大官莊幾百的人口中增加了小小的尾數而已,不值得大書特書。

但是問題出在哪裏呢?問題是,高志當年離家當混混去了,現在回來是因爲混不下去。  這個理由,雖然很充份,可也實在丟人,當下將高士德氣了個倒仰,幾乎沒昏過去。  兒子不成器啊,連個混混都當不成,真是一事無成啊,於是,高士德採取了鐵血手段,將高志關在家裏,讓他閉門苦讀。

高士德堅決相信人定勝天,嚴格執行笨鳥先飛的政策,另外還是一根筋到底的執着,要不也不會這麼多年,一直致力於將大官莊與大官扯上關係的工作了。

因此,高志此次回家,絕對算得上自投羅網,他哪是讀書的人啊?

高士德雖然恨鐵不成鋼,人卻很寬厚,還算熱情周到的招待跟着高志同來的楊遜。  而楊遜,自從退婚之後,整個人如同抽去了幾根骨頭,整天懶洋洋的躺着,除了喫飯,什麼事也不做。

心情不好又不運動,傷心的後果自然是傷了身。  楊遜就華麗麗的病倒了,每日躺着不動,咳嗽不止。

高士德於是收拾了一間小屋,安置楊遜。

按說這樣的安排。  也算是盡善盡美了,但是百密一疏,窮則思變,此話不假,就是這樣地安排下,偏偏出了問題。

高士德一心想着將兒子關在家裏,關出個狀元之才。卻忘了現在家裏多了兩個人,雖然是兩個丫鬟。  卻都是綺年玉貌青春正少的女孩子。  春天正是動情的好時節,百無聊賴的高志動心了。

高誌喜歡上了荷花,也就是當日的念念。  荷花,那個名字很俗,俗到每次念念聽到別人這樣叫她,都要竭力控制自己,纔不會露出厭惡之色。  但是高志不這樣認爲。  當他第一眼看到念念,就覺得那就是一朵出水的荷花,亭亭玉立,盈盈動人,再加上念念練出來的淡然表情,落在高志眼中,更是可遠觀不可褻玩地清貴。  於是在高志眼裏,念念就是一朵真正的荷花。  而他一頭栽進了荷花池,不能自拔。

有時候,女人地直覺非常靈敏,靈敏到可怕的地步。

高母,高士德的妻子,高志的母親。  從兒子那一個眼神中,就感覺出了異常,和天下的母親未來的婆婆一樣,對於可能搶走自己兒子的女人,總是存在着敵意。

高母利落地採取了行動。  以農忙開始的藉口,將荷花盡量多的派出去,每日負責給下地的長工送飯,一日三餐,連做加送,和來回路上的時間。  基本上一天都在外面奔波。

高志。  則是關在他的房間,做閉門苦讀狀。  這是和高士德聯手達成的,而小蓮,則是成爲伺候高志的丫鬟。

小蓮人小志氣高,從來不滿足現狀,她其實一看到楊志,就動起了心思,不過這麼多年地丫鬟生涯,讓她明白槍打出頭鳥的道理,於是小蓮掩下心事,聰明的站在了高母的身旁,聯手將荷花送出家門,併成功的將高志守住。

小蓮一直相信,愚蠢的女人對付女人,聰明地女人對付男人。  因此,高母對付荷花,而小蓮對付高志就行了。  至於荷花,只能屬於命運不濟的女人了。

這是高家的家務事,又是封建男女家長和小丫鬟聯手扼殺高志青春期萌動的事件,按理說不會傳出來,但是事情還就是傳出來了。

原因很簡單,高志見不到荷花,反而更是不忘,小蓮爲了取得高志的信任和歡心,將荷花事情盡數相告,包括曾經有個未婚夫,本意是爲了讓高志死心,沒想到高志只是唸叨着:“難怪叫念念,果然是令人念念不忘……”

至於她那個未婚夫,高志自認爲條件更好,也就略過不提,反而對荷花更是看重。

這段時間,高志表現良好,日日在房中苦讀,高士德終於同意高志出門。  不料,高志出來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張媒婆家,央她爲自己說媒,求娶荷花,這本來也是對荷花的重視之意,不過,張媒婆剛一登門,來意還沒說完,就被高士德的臉色嚇了出來。

高士德若是有個女兒,就屬於那種哪怕是給人做妾當小,也要嫁到官家去的人,不知是幸也不幸,高士德沒有女兒,只有一個兒子。

而兒子,就算不能娶個官家的庶出小姐之類的,最起碼也應該找個門當戶對地人家,纔不算辱沒了高家地門第(雨晴:呸,就你那樣,還講什麼門第!)。  總之,就算兒子再****,也不能娶個下人,對於這一點,高士德很堅持。

於是高志,繼續了自己的禁閉生涯。

雨晴聽到這件事地時候,還在家裏養傷,立刻對高志評價了一番:“這是什麼世道?竟然流行起煽情了!沒有外貌的男主和沒有聲音的女主,整個一山寨版的偶像劇!”

雨晴也是言出有因,那就是作爲當事人之一的荷花,始終沉默,沿着固定的路線,從高家走到田間地頭,然後回來,每天重複三次,好奇的人們圍着,大膽潑辣的女人春燕之類的,就問的直接,荷花卻總是低着頭,咬緊牙關,一言不發。

——————-我是轉換劇情的分割線————————————————

“癡****總沒有好結果!”沈覓這樣說道,以一個經驗豐富的癡情前輩的身份說道。  沈覓現在整個一職業男人,白天在麒麟學院上班,晚上住在那兒,悠然是白天到方家上班,工作內容是玩耍和陪雨晴玩耍,晚上回到學院去住,不過是圖個新鮮有趣。  方家還留有他們的房間。

高士德着手挑選兒媳婦,同時繼續嚴防死守,這樣的故事就應該斷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是,意外還是發生了,當然,似乎從高志回來,意外就沒停止過。

那就是小蓮,利用職務之便,和高志春風數度,以至於珠胎暗結。

話說,那一日黃昏,小蓮難得的走出高家大院,在人口最密集的大官莊前的曬穀場上,突然開始了嘔吐,立刻有經驗豐富的女人,猜到了原因,而小蓮含羞帶怯的表情正是驗證了這種猜測。

於是各種版本的言論隨着春風,吹遍了四方八鄉。  高士德反而是最後知道的,這下他連死的心都有了。

這是鄉村,出了這種傷風敗俗的事情,就算不浸豬籠,那也是免不了背後的指點,而高士德這麼多年,一直注意自己的風平和威嚴的形象,這下子被打的措手不及,瞞是瞞不住了,只能打掉牙齒和淚吞,委委屈屈的承認了這件事。

等等,不是高誌喜歡的是荷花嗎?怎麼****的反而是小蓮呢?要不說高志是混混呢,他將動心和動“人”分的很清楚,既然有人送上來,他又是個懷春少男,自然不會錯過這個安慰自己相思之苦的機會。

雨晴得知了後續發展,恨恨的道:“男人,果然都不是好東西!”看到沈覓抬起臉,又趕緊補充道:“沈家的男人例外。  ”

沈覓雖然搬走了,但還是在這兒喫飯,所以見面時間很多。  雨晴懷疑,他之所以搬走,是因爲受不了小雞的異味。

一心創業的新女性翠翠,那十幾只小雞,已經慢慢長大,很快就能下蛋創造效益了,可是雞滿院子跑,吵鬧不說,就是那股味,讓人受不了,雨晴這些天呆在家裏,也是快到忍耐極限了,偏偏翠翠看到雞,想到的就是將來的蛋,鼻子彷彿失靈了一樣,完全沒有感覺,雨晴看着那張嚮往未來的臉,那些話只好咽在肚子裏。

“這下,荷花日子應該好過了吧。  ”這些天,是眼看着荷花一天天消瘦,人也曬黑了。

“不一定。  ”沈覓搖頭,“女人心,難測啊。  ”

果然,如沈覓預料的一樣,荷花的日子不僅沒好過,反而變得更加難熬。

首先發難的是高母,雖然最後勾搭到自己兒子的是小蓮,但是高母認爲,一切都因荷花而起,如果沒有她,兒子不會被關,兒子不會關,自然不會讓小蓮看着,小蓮不去,這些事都不會發生,而且,一直以來,高母也是對嘴甜伶俐的小蓮更喜歡,對這個冷冷淡淡的荷花看不順眼,這下子,更是百般刁難。

防得了狼,防不了虎,更何況,說不定狼虎還是一窩呢。

第二個找上門的,就是小蓮,雖然高母對她不滿意,不過現在她有了護身符,那就是她的肚子。

不過,小蓮明白,她今日的一切,說到底還和荷花有關,爲了杜絕後患,還是需要去掉這顆眼中釘。

以她的出身,不可能成爲高志的正室,不過正室進門之前,還是要防着荷花,不能再跑出來個屋裏人。

第三個爲荷花犯愁的是高士德。  高家雖不是書香門第,也是有頭臉的人家,高志已經有了個丫鬟,不能再收一個,那個荷花呆在家裏隨時可能帶來危險。

於是,當初聯手對付高志的幾個人,再次親密無間的聯手對付荷花。  只是如何處理,還沒有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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