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曹伯須卒。
(經十八·二)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經十八·三)六月,邾人入鄅。
(經十八·四)秋,葬曹平公。
(經十八·五)冬,許遷於白羽。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殺毛伯過而代之。萇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濟侈於王都,不亡,何待?”
(傳十八·二)三月,曹平公卒。
(傳十八·三)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裨竈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鄭人請用之,子產不可。子大叔曰:“寶以保民也,若有火,國幾亡。可以救亡,子何愛焉?”子產曰:“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竈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不或信?”遂不與。亦不復火。
(傳十八·三)鄭之未災也,裏析告子產曰:“將有大祥,民震動,國幾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國遷,其可乎?”子產曰:“雖可,吾不足以定遷矣。”及火,裏析死矣,未葬,子產使輿三十人遷其柩。火作,子產辭晉公子、公孫於東門,使司寇出新客,禁舊客勿出於宮。使子寬、子上巡羣屏攝,至於大宮。使公孫登徙大龜,使祝史徙主祏於周廟,告於先君。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宮,出舊宮人,寘諸火所不及。司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助祝史除於國北,禳火於玄冥、回祿,祈於四鄘。書焚室而寬其徵,與之材。三日哭,國不市。使行人告於諸侯。宋、衛皆如是。陳不救火,許不弔災,君子是以知陳、許之先亡也。
(傳十八·四)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襲鄅。鄅人將閉門,邾人羊羅攝其首焉,遂入之,盡俘以歸。鄅子曰:“餘無歸矣。”從帑於邾,邾莊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傳十八·五)秋,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與之語,不說學。歸以語閔子馬。閔子馬曰:“周其亂乎!夫必多有是說,而後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無學,無學不害。’不害而不學,則苟而可,於是乎下陵上替,能無亂乎?夫學,殖也。不學將落,原氏其亡乎!”
(傳十八·六)七月,鄭子產爲火故,大爲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乃簡兵大搜,將爲搜除。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三日,使除徒陳於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速除,乃毀於而鄉。”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衝,使從者止之曰:“毀於北方。”
(傳十八·六)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晉無乃討乎?”子產曰:“吾聞之:小國忘守則危,況有災乎?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既,晉之邊吏讓鄭曰:“鄭國有災,晉君、大夫不敢寧居,卜筮走望,不愛牲玉。鄭之有災,寡君之憂也。今執事墹然授兵登陴,將以誰罪?邊人恐懼,不敢不告。”子產對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君之憂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懼讒慝之間謀之,以啓貪人,薦爲敝邑不利,以重君之憂。幸而不亡,猶可說也;不幸而亡,君雖憂之,亦無及也。鄭有他竟,望走在晉。既事晉矣,其敢有二心?”
(傳十八·七)楚左尹王子勝言於楚子曰:“許於鄭,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於鄭。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君盍遷許。許不專於楚,鄭方有令政,許曰:‘餘舊國也。’鄭曰:‘餘俘邑也。’葉在楚國,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國不可小,許不可俘,讎不可啓,君其圖之!”楚子說。冬,楚子使王子勝遷許於析,實白羽。
昭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