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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理衣櫃的時候,我不小心摔碎顧柏森兩年前送給我的瓷罐。

  當我的尖叫聲和瓷罐的破碎聲完全消散在空氣裏之後,我望着散落了一地的美麗星星,眼睛模糊了。

  頭頂的吊扇飛速旋轉着,毒辣的太陽透過窗簾間的縫隙刺進房間,陽光下那些五顏六色的星星是那麼刺眼,扇葉掀起塵埃飛揚,站在凳子上的我耳根曬得滾燙,手還扶着衣櫃門把,卻感覺自己搖搖欲墜。

  兩年了,我一直好奇瓷罐裏“簌簌”作響的東西是什麼,可是我的視覺穿透不了乳白色的罐子我也不捨摔碎了來窺探。

  所以這些星星一直是個長達兩年之久的祕密。

  如今它就這樣赤裸裸地與我坦然相對,我能有我該有什麼感受?

  跳下凳子細心地將那些星星全部拾起來,找了一個玻璃瓶子重新裝好,

  你們猜除了星星我還發現了什麼?

  一張米黃色的紙條,捲起來用小繩拴着。

  我顧不得擦去額角鼻尖的汗水,也顧不得剛剛跪在地上撿星星膝蓋和手掌全是灰塵,顫抖着心跳將紙條展開。

  印入眼簾的是熟悉的瀟灑行體,筆峯了了。

  幾行而已的內容我卻難過得哭不出聲音來。

  ——————————————————

  顧柏森出現在我17歲那年。

  我家住在祖上留下來的四合院裏,爸爸媽媽還有我三個人住兩間屋子,於是將空着的兩間租給了別人,17年來房客走走換換不知道幾個,我都沒什麼印象了,只有顧柏森。

  初見他的時候是冬天,下着大雪,他穿着厚厚的棉襖,走路像只大笨熊,茶綠色的帽子和黑色口罩,遮住了他輪闊清晰還算俊朗的臉,露出一雙黑白分明的清澈大眼四處探看。

  那時候我正在院子裏堆雪人,好吧我承認我堆的雪人真的很醜,腦袋是扁的,大小眼,還沒有鼻子。

  或許是因爲來了外人讓我覺得丟臉,也或許是我不滿意這麼糟糕的作品,我沮喪地一腳踢倒它,抬頭卻撞上那雙好看的眼睛裏盛滿了笑意,我想那一定是嘲笑所以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跑回屋裏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牀的時候,雪停了,拉開窗簾,窗子上凝了一層冰霜,看不清楚院子裏的風景。

  我用手指在窗戶上寫寫畫畫,鍾耳,我的名字。

  停手才發現到窗外站了個人。我尖叫一聲,手忙腳亂地從炕上跳下來。

  一張放大的臉貼上窗戶,在我名字的透明處若隱若現。

  我打開窗戶,氣鼓鼓地瞪着他:“你是誰?站在我窗前想幹什麼?”

  “我叫顧柏森,新來的房客,我想和你一起堆雪人。”

  不得不承認他笑起來的樣子很是好看,像月亮一樣彎起來的黑眸,咧開的薄脣中露出潔白整齊的牙。

  我猶豫地看着他,見他眉宇之間一片澄明沒有惡意,點頭說好。

  我出門時看到他冷得縮着脖子搓着雙手,耳朵凍得通紅。

  我笑:“你的帽子和口罩呢?”

  他吸着鼻涕,老實地說:“戴着不自由,不想戴。”

  那時候我不以爲意,多年後反覆回味這句話,才懂得了其含義。

  他一直都是渴望自由的人,不管怎樣,都無法阻止他想去做任何事情。

  起初我以爲他是個溫潤如玉的男子,有着難以想像的成熟與滄桑,在時間累積更加深入地瞭解以後時候才發現他固執得像個孩子。

  就像寧願受凍也不願意戴上讓他覺得不舒服的帽子和口罩。

  有他幫忙堆出來的雪人很漂亮,不可置信的是他是第一次堆。

  他說:“北城唯一讓我喜歡的地方可能就是南方見不到的雪。”

  我看着他說話時呵出來的霧氣發呆,心裏想着,呆慣了溫暖的南方的他又是如何忍受北城的寒冷。

  我也不是不容易接近的人,父母也是熱情好客的,經常邀請他一起來喫飯嘮嗑,所以我和顧柏森便更加熟絡起來,我在爸爸口中瞭解瞭解,顧柏森是孤兒,生下來幾個月就被爸爸媽媽拋棄了,是在孤兒院長大的,成年以後就開始自己打工掙錢養活自己。

  我對顧柏森除了同情,還有欽佩。

  第一次聽到顧柏森唱歌,已經是院子裏的蘋果樹開始抽芽的時候了。

  我在房間裏做作業,隱隱聽到水聲裏夾雜着詭異的歌聲。

  沒錯,是詭異,那種聲音我從未聽到過,聲音低沉好聽的顧柏森唱歌怎麼可能難聽成這樣。

  說真的,就像綿羊叫。

  很難過我最愛聽的十年會被唱成這個樣子。

  好吧,更加讓我難過的是,顧柏森擦着一頭溼漉漉的頭髮來向我借吹風機,我將吹風機遞給他的時候試探地問了句:“剛剛在浴室裏唱歌的人不會是你吧?”

  他居然很爽快地承認了!

  我實在無法將那種綿羊音和眼前這個男子聯想到一起,他說話的聲音那麼好聽,唱歌怎麼就像被鬼掐了嗓子似的?

  “你唱歌就像短氣的噪音綿羊。”

  請原諒我的毒舌,我想顧柏森一定不會介意,因爲熟絡以後這種損人的話我和他都沒少說。

  “是嗎?”

  顧柏森皺着眉頭假裝難過好一會兒,然後邪惡地衝我眨眨眼:“沒事,我只唱給你聽。”

  那樣的他真的很可愛,誰會相信這是一個已經21歲的大男人了?

  我笑着抓起桌子上的課本砸向他:“去死!”

  他一隻手就扣住了我的手腕,無賴地笑着:“小蒼耳,總有一天你身上的刺會被我拔掉。”

  小蒼耳是他給我取的小名,他說我生氣的時候就像只滿身帶刺的小刺蝟,又因爲我名字裏帶有耳,所以小蒼耳就這樣誕生了。

  說實話,我喜歡這個名字。

  17歲情竇初開的時候,我理解不了這句話裏的曖昧,只是不知道怎麼,就偷偷臉紅了,可能是因爲手腕上有來自另一個人的溫度吧。

  情人節,班裏有個單身party,我答應了閨蜜的邀請,想着,就算有找姑娘過情人節的男生,也不會看中這個無論是成績還是相貌都再普通不過的我了。

  我不懂得打扮,也不關心時尚,就算是party,我也是平時灰頭土臉的模樣。

  不會化妝,只好素顏,馬尾發,額頭上有着幾顆痘痘,有點臃腫的黑色大衣,腳上的靴子倒還算時尚,只是那3公分的跟走久了讓人難受。

  而相反,拉着我往KTV裏走的閨蜜慄慄今天特別拉了一次性直髮,畫了精緻的淡妝,並且不怕冷地穿上了絲襪和短裙,5公分的高跟鞋她穿得遊刃有餘。

  我終於知道什麼叫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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