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和薛輝兩人站在講臺上,背靠着黑板,面對着同學,薛輝臉皮厚,一副“我就這樣,你能咋地”的模樣看着英語老師和下面的同學,陳浩就不行了,他低着頭,身體抖成了篩糠。英語老師審視他們幾眼,嘲笑着擠出一句話:“把26個字母在黑板上寫一遍。”
薛輝拿起粉筆,轉身在黑板上麻利地寫出了大大的26個字母,彎彎曲曲英文字母的佔去了大半個黑板,然後把手中剩下的粉筆扔在了桌子上,用行動對英語老師這種刁難,甚至有點污衊同學的行爲做着抗爭。
陳浩徹底蒙圈了,整個人暈乎乎的,身體機械的聽從英語老師的命令,從座位上走到講臺,但思想跟不上行動,他抖動着雙手拿起粉筆,轉身在黑板上寫了半天,也沒寫出什麼。
英語老師和全班學生就一直盯着臺上的兩個人,直到下課,陳浩身上的汗已浸透了背心,也沒寫出一個字母。下課後,英語老師讓兩個人坐回去,說了一句下課就走了,剩下的那些同學也沒有做自我介紹。
下課後,因這一個插曲,教室裏比平時的課間安靜了許多,好像誰說話的聲音大一點就沒有同情心,在嘲笑陳浩。殊不知,嘲笑和說話聲音大小沒有必然的聯繫,多少人都是陰奉陽違,表面讚美,背後譏諷、甚至詆譭。
晚自習快開始的時候,秋耳纔看了眼課表,知道第一節課是英語自習,然後他回想起前生英語老師的一些趣事,把陳浩這一插曲給忘了。不然,他可以提前暗示一下陳浩,讓他做一下準備,也可能就不會出這檔事。
事情發生了,說什麼都晚了,秋耳只能以班長的身份課間安慰下陳浩,有薛輝在一旁幫腔,快上課的時候,陳浩的情緒雖還有些低迷,但精神狀態比剛下課的時候好了很多。
第二節自習課是班主任宋老師的,宋老師教一班和二班的數學,他到了班上,什麼也沒說,就是在講臺上坐了一節課,中間在下面轉了一圈。
對於班主任,整個學校都有一個共用的外號,那就是“老闆”。前生三年中,秋耳和他的同學們很少稱呼班主任爲某老師,都是“老闆,老闆”的叫。說話就是“老闆,怎麼怎麼樣?”“老闆,讓咱去幹什麼”雲雲。
除了英語老師,其他學科的老師還算中規中矩。語文老師歲數大,頭髮都花了,他上學的年代還不流行普通話,講課的時候用一口土話,讀課文的時候讓課代表代讀,講字的時候會首先告訴你這個字的音調是幾聲,讓每個同學標記上。語文老師別看歲數大,但嗓門高,樣子倒是和藹可親,就像家人的老爺爺一樣。不過,你別犯錯,犯錯他可真打學生,用他的話說:“反正我歲數大了,就等着退休了,沒什麼可圖的了,打了你們,你們可以讓家長隨便來找,我不怕!”
物理老師和化學老師都是新招來的師範生,正是有拼勁的時候,講課特別認真,每次不拖堂五分鐘,絕不下課。但她們也開明,只要你給人家說聲不想學這門課了,然後上課的時候你不搗亂,人家絕對不管。
高中報文科的少,政治、歷史受重視程度不高,課程安排的相對也少,老師也抱着一種“做客”的態度,對班上的人和事不摻和,像大學老師那樣,講完課就走。
生物和地理更是小衆了,每週兩節課,不過,同學們都特別愛上地理課,不過別的,就爲了聽段子,地理老師是段子高手,每節課都是半節段子,半節課程,一節課上完,笑的同學們肚子疼。
體育課每週兩節,二班的是週二上午第四節課和週四下午第三節課,體育課一般就是自由活動,集合完跑一圈,做做熱身,然後足球、籃球、乒乓球隨便玩,就是你回教室,老師都不管你。
至於音樂、美術等等課程,在以高考分數爲至高無上目標的高中時代,除非是特長生,否則只能請你回家自便了。
9月1號開始正式上課,從這以後,每天早上秋耳早早洗漱、收拾好,下樓叫上於墨一塊去教室上早自習,之後一起去喫早飯。喫完早飯回來,教室有點吵,兩個人就帶上耳機聽英語,練習語感。
上課前十分鐘,秋耳學着於墨把第一節課要用的書本拿出來,看幾眼,爲上課做準備。上午第二節課後的大課間是跑操的時候,秋耳、於墨,還有鬼子幾個人一塊去操場與本班同學集合,跑上四圈,一個個熱的脫掉外套,或搭在肩上、或擠在腰間,氣喘吁吁的向教室走。
有時李白雪看到他們也會跑過來,加入他們的隊伍,一顆顆大個圓潤的汗珠從額頭滑落下來,笑起來,整個人更加稚嫩、可愛,四班體育委員王輝也攆着白雪跑過來,和秋耳他們打過招呼,然後從衣服兜裏拿出一條折皺的衛生紙,疊了一下遞給白雪說:“看你一臉汗,擦一下。”
可能遇到了同類,秋耳聽到後沒覺得有什麼,倒是鬼子,覺得有點接受不了,面露嫌棄,開玩笑的說:“你們倆肉麻不?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聽到這句話李白雪臉紅了,王輝經常去他們宿舍,也就熟了,他一副“礙你蛋疼”的樣子,笑着說:“沒人掰開你眼讓你看,愛看就看,不愛看滾蛋,咋那麼多廢話。”
鬼子除了小心眼之外,還嘴笨,王輝一句話噎的他不知說什麼好了,他就抬腳踢在了王輝的屁股上,王輝身體靈活,身子一閃躲開了。接着就去追鬼子,非要踢他一腳才作罷。鬼子看到王輝追他,撒腿就跑,兩個人像個孩子一樣,圍着秋耳幾個人繞圈跑,秋耳他們幾個人說着話,誰也不搭理他倆,就這樣到教室。
午飯過後,回宿舍午休一會,下午四節課,然後是晚飯,晚飯後,秋耳會想辦法撇掉鬼子他們,悄悄的出了教室,和於墨去操場上逛一圈,隨便聊些什麼。
看着時間,快到晚自習的時候,兩個人從操場回教室,上晚自習。晚自習放學後,秋耳和於墨一起回宿舍,到了宿舍樓下,兩個人會站着或討論什麼,或暢想未來,每天都有說不完的話在樓下說一會。這場景,讓秋耳想起了前生上大學,晚上回宿舍的時候,女生宿舍樓下發生的一幕幕,男生把女生送到宿舍樓下後,一對情侶會抱在一起,耳語着什麼,直到宿舍快熄燈了,纔會依依不捨的分開。
每天課上,秋耳和於墨兩人認真聽課,互不干擾,課間,秋耳賤兮兮的撩撥於墨幾句,一般結果是反被撩。晚自習,做完作業,秋耳就會把於墨的筆記本拿來抄寫一遍,他記得筆記潦草到有時候自己都不知道上面寫的什麼,後來,乾脆不記了,直接抄於墨的,字寫的好不說,還有一種留在腦中的體香味。
每天的日子就這樣重複過着,雖說單調,但兩個人無憂無慮、開心快樂。兩週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期間,於墨媽媽找過於墨兩次,見於墨死活不同意和她一起回省城讀書,她也就放棄了,囑咐於墨幾句,要他好好學習,注意身體,就一個人回省城了。
時間轉眼到了開學第二週的週六,第三節課上完,再上一節就放假,大家就可以回家了,課間,秋耳問於墨:“放學後,於齊還會來接你嗎?”
於墨有些失落的說:“會吧。”
說完,於墨想到了什麼,臉上有了笑容,扭頭對秋耳說:“這次放假你還去我家玩吧,咱們再去遊泳,然後去餐廳喫飯,那兒有幾道菜的味道很不錯。”
於墨想到回家後,一個人面對着空蕩蕩的房子,想着那說不清的家庭矛盾,心裏就煩。轉念想到上次秋耳去他們那玩的時候,非常的充實、開心,他就想邀請秋耳再去。
秋耳知道於墨不想回那個家,就對於墨說:“放假一共一天時間,明天就得來學校,要不,你去我家吧,中午在我家喫飯,玩一下午,傍晚你再回家。”
於墨也想去,可是想到於齊那拿他老爸壓他的神態,他就嘆息的說:“可是”
秋耳知道他想說什麼,急忙打斷他說:“沒事,一會於齊來了,咱們給他說說,我覺得他人不錯,看樣子不是很難說話的。”
前生,秋耳和於墨兩人鋒芒太盛,在處理與於墨家人的矛盾方面,一味地硬來,結果,硬碰硬,他們與於墨家人相比,無異於雞蛋碰石頭,最後是兩敗俱傷。
秋耳想明白了,今生他們不能像以前那樣總是硬來,他們要軟硬兼施,用真誠的心慢慢的去感化於墨的家人。而這第一步,就是溝通,真誠的溝通,而不是一味的逃避和指責,那樣只會把誤會和矛盾越積越大。
還沒下課,於齊就出現在了他們教室前的臺階上,透過窗戶看了他們兩個一眼。放學後,同學們一鬨而散,秋耳和於墨不着急,慢慢的收拾好東西,等教室人走差不多了,他們倆人纔出來。兩人想和於齊商量一下,讓於墨跟秋耳一塊回家,這種事就得人少的時候說。
於墨老媽回了省城,於齊少了一樁心事,今天看上去比上次輕鬆了許多,見兩人出來後,難得的臉上露出不易察覺的笑容。
見過兩次面了,也算認識了,秋耳主動上前打招呼說:“於齊哥哥好。”
爲官的人生性多疑,於齊把秋耳和於墨關係非常要好的事告訴於墨老爸後,於墨老爸讓他背後調查了秋耳,沒發現什麼異常,於墨老爸才放心。
調查後,於齊對秋耳也沒有了戒心,畢竟是於墨的同學,他嘴角微微上揚,伸手說了一句:“你好。”
於齊回話,並主動伸手,對方表示出了友好,秋耳心想這樣事情就好辦了,他趕緊上前握住了於齊的手。
在市長手下辦事,於齊懂得度的把握,禮貌性的握完手之後,他沒再理會秋耳,而是扭身對於墨說:“小墨,東西收拾好了嗎?收拾好的話,咱們走吧!”
於齊說着,伸手就要去提於墨手上的揹包,於墨猶豫了一下,沒有把包送出去,說:“於齊哥,我今天下午想去秋耳家玩,晚上再回去,可以嗎?”
聽到於墨叫他“哥”,於齊愣了一下,這是他認識於墨以來,破天荒的第一次叫他“於齊哥”,以前名字都是懶的叫的,都是稱呼“喂,嗨”,或者直接省略,什麼都不稱呼。
於齊又扭頭看了看秋耳,按理說,秋耳這時插嘴說什麼都不好,於墨的情況特殊,他說讓於墨去他家的話,於齊可能會多心,懷疑他別有所圖,鼓動於墨去他家,如果和上次一樣,說不讓於墨去他家的話,好像他家不歡迎於墨一樣。
秋耳當然是盼着於墨去他家的,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看着於齊看向他那疑問的眼神,他特真誠的說:“於墨回家也是自己待在家裏,我回家也沒什麼事,不如讓他跟我一起回家,我們還可以一塊寫會作業,今天老師留的作業還挺多。”
秋耳這句話絕對沒假,昨天和今天每個老師下課的時候都會說一句:“放假了,我給你們留點作業,不多,抽點時間就能做完。”
說完,有的老師會讓大家把練習冊上的幾頁到幾頁的習題做一遍,有的老師直接發一張試卷。一天的時間,做一門作業不多,但幾門的作業加起來,那就不是不多,而是很多。
於齊想了一下說:“我和叔叔商量一下。”
於齊去一邊打手機,秋耳和於墨站在臺階上等着他回話。
於墨一想到回家後自己面對着那大大的空房子,就特別期盼和秋耳一起回去,但又怕他老爸不同意,懸着一顆心、忐忑不安的站在臺階上,表情凝重的盯着打電話的於齊。
秋耳右手輕輕的拍了拍於墨的肩膀,給他安慰和鼓勵,於墨輕輕的勾起嘴角,給了秋耳一個尷尬的苦笑。
於齊打完電話,過來說:“小墨,你可以去秋耳家,但必須我送你們過去,你們只能在家裏,不能出門,天快黑的時候我去接你。”秋耳的名字,於墨沒有告訴過於齊,他是在調查秋耳的時候知道的。
於墨聽到後,表情瞬間輕鬆起來,側臉看了一眼秋耳,露出了甜美的笑顏。
於齊把他們兩個人送到家門口,要了秋耳家的電話就走了,作爲於墨老爸的非官方助理,他比那些官方祕書需要處理的事情還要多。
車子還沒到店門口的時候,秋耳就看到了蹲在店門口的表哥,他正在四處張望,顯然是在等秋耳回家。等車停在店門口,表哥呆住了,見秋耳從車上下來,他太反應過來,跑過去給了秋耳一個大熊抱,然後指着已經遠去的車問:“我靠,四個圈,誰的車?”
這一點足夠證明表哥是個純直男,和大多數直男一樣,表哥對身邊的帥哥沒興趣,對車倒是很癡迷。秋耳說:“我同學家的,別看了,都走了。”
秋耳把於墨手中的書包接過來,遞給表哥,對於墨說:“這就是我家,走,咱們進屋。”
表哥接過書包,才注意到於墨,他打量了一下,於墨冷峻的氣質讓他自覺的保持了一定的距離,低聲問秋耳:“這就是你那個同學?”
秋耳想進店裏後,守着爸媽,一塊介紹下於墨,就沒在店門口給表哥介紹,表哥現在問,他就簡單的回應了一聲:“啊,這就是我同學,怎麼樣,很帥吧。”秋耳說後半句的時候,臉上盪漾着自豪的笑容,看了一眼於墨。於墨有些拘謹的對他微笑一下。
秋媽聽到店外的車響聲,從櫃檯裏面出來,這時已經站在了店門口,看到秋耳,和表哥一樣,她也好奇的問:“誰開車送你來的?”
秋耳拉着於墨進去,把身上的包拿下來放在店裏的櫃檯上說:“我這個同學家的,來,於墨,我給你介紹下,這是我媽,媽,這是於墨。”
於墨看着秋媽,微微一笑說:“阿姨好!”
秋媽出神的看着於墨,站在那隻是笑,也不說話,還是秋耳說了一句:“媽,於墨給你打招呼呢。”秋媽纔回過神來。
秋媽爽朗一笑說:“這孩子太俊了,一身休閒西裝穿在身上真好看,多少年了,都沒見過這麼俊的小夥子,看着我都出神了。”秋媽這輩人文化有限,不會說些文縐縐的詞語,但大白話直接、淳樸。
秋媽這樣誇於墨,表哥心裏酸溜溜的,就問秋媽:“姑,那你多少年前,見過這樣帥的?”
秋媽見侄子打趣他,白了表哥一眼,說了一句:“這孩子,我剛纔就是那麼一說,你還真較真了,要說多少年前見過這麼帥的,那當然是當年剛見你姑父的時候,他那時候就像這孩子這麼帥,哎,不過這話說起來,都快二十年了。”
一句話說的表哥心裏更酸了,心說:“我這麼帥,姑姑怎麼就看不到呢。”
秋耳見老媽沒記住於墨的名字,還“這個孩子”的稱呼,他就又說了一遍:“媽,我同學有名字,叫於墨。”
秋媽急忙說:“於墨,這名字起的也好,走,咱們去裏屋,我已經做好飯了,就等你們來喫飯了。”
表哥在一邊搭腔說:“就是,肚子餓的叫半天了,想先喫點,姑姑就是不讓,非要等你們一起。”
秋耳恍然大悟的對錶哥說:“我說你今天怎麼這麼好,在門口等我們呢,原來是等我們來開飯呢。”
“也沒有了,”表哥說這句話的時候,底氣明顯不足:“我是想你,纔去門口接你的。”
秋媽拉着於墨向裏屋走,秋耳非正式的介紹了下表哥,指着任幼聰說:“他就是我經常給你說起的表哥。”
表哥不是那麼講究的人,對秋耳的不正式他沒任何意見,對於墨招招手,說了一聲“嗨”,於墨對他微微一笑,兩人算正式打過招呼。
進店口,秋耳沒看到秋爸,也見店裏沒客人,就問秋媽:“媽,我爸呢?”
秋媽邊撩裏屋的簾子邊說:“拿狗去了,你楊叔家的狼狗生了,你爸非要要一個,說拴在倉庫口,看門。我最煩養狗啊,貓啊的,每天忙的人都沒時間喫飯,那有時間管它們。你爸非要,說是他來管,領來後,他不管的話,我就送回去,反正我是不會管的,這每天都累的夠嗆了。”
秋媽一提到狗,滿肚子牢騷。秋爸和秋媽在養狗問題上爭執了半輩子,從開店開始就爭執。秋爸是想養個狗,看門,免得丟東西,秋媽怕麻煩,每天從醒來開始一直到睡覺,忙的腳不着地,那有時間管狗。前幾天楊叔的狗生了一窩,生的多了,送不出去,就想到了秋爸,鼓動秋爸要一隻。秋爸最後沒經得起誘惑,來到家後軟磨硬泡,各種妥協,秋媽才勉強的答應下來,顧不上喫飯,秋爸就去領狗了,免得老婆一會再反悔。
秋耳帶着於墨去後面洗了一下手,再回來,秋媽已經把菜擺在了桌子上,秋耳問老媽:“今天怎麼沒人買東西,我來了後,一個人也沒見呢?”
聽到這句話,表哥又有怨言了:“你還說呢,你走了後,我姑見人就說你回學校了,今天放假回來,搞的買東西的人都知道了,人家都說今天中午不來買東西,免得攪了你和我姑喫一頓團圓飯。”
表哥說完,秋媽自己忍不住笑了,白了一眼表哥說:“什麼事經過你一說,就變得玄乎了,我什麼時候見人就說了,那不成神經病了。”
表哥有點的心虛的反駁說:“反正好多人給我說,你總給人家說耳朵今天回來,人家就說今天中午就不來拿東西了。”
秋媽就秋耳這一個孩子,每天這麼辛苦,都是爲了他,常常把他掛在嘴邊,也是人之常情。秋耳想到前生秋媽在知道他喜歡男人後,依然支持他,在他快三十歲的時候,從未逼他結婚,而今生現在,老媽依然如此的愛他,他心裏莫名的感動,眼睛不禁的溼潤了,側過臉,從筷子簍裏拿筷子說:“媽,以後別這樣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回來後我自己都能弄口喫的,你就別特意爲我做飯了,和平常一樣,該幹什麼幹什麼。”
秋媽拉着於墨的手說:“孩子,來,坐我邊上,讓我好好看看你,這樣子長的真俊。”然後接過秋耳手中的筷子說:“你在學校待兩週,喫不好,喝不好的,我這不是想給你好好補補嗎?”
秋媽坐在中間,秋耳和於墨坐在兩邊,表哥坐在秋耳的旁邊,秋媽看了桌子上兩個葷菜,兩個素菜說:“這個耳朵,也不早點打電話來說一聲,我就簡單弄了幾個菜,也不知道合不合於墨的胃口,要不,我去街口買點熟食,老劉今天剛滷煮了一頭豬的,現在還沒涼呢,買回來不用熱就能喫。”
於墨急忙阻止秋媽說:“阿姨,我來家裏是臨時決定的,所以耳朵沒給你們說。這些菜已經足夠了,現在已經夠麻煩你們的了,不用再買了。”
“這個孩子,”秋媽站起來看看兜裏沒錢,有錢就不去櫃檯上拿了,說:“怎麼能說麻煩呢,你能來,阿姨特別高興,以後要常來啊,你可比鬼子、良子他們文靜多了。”
秋媽從兜裏摸出五十塊錢,這就足夠了,不用去櫃上拿錢了,轉身要出去,任幼聰一看姑姑真的是想去買,而不是客氣,立馬站起來說:“姑,我去吧,耳朵,你想喫什麼?”
秋耳去看於墨,於墨正好也在看他,秋耳問於墨:“你想喫什麼?”
不怕笑話的說,於墨聽說過“熟食”這個詞,但熟食裏面到底都有什麼,他還真不知道,這不能怪他,從記事起,家裏就有保姆,喫什麼都是現成的,保姆沒給他說過那些都是什麼東西,他也沒問過。
於墨就回了一句:“隨便吧,你喫什麼,我就喫什麼。”
秋耳也沒客氣,就對錶哥說:“買點豬頭肉,還有豬蹄子,劉叔家的豬蹄子不錯,在學校餓的時候,想想他家豬蹄子就流口水。”
秋媽把錢遞給表哥,坐下後說:“這孩子,一個豬蹄子至於嗎,每次打電話來,我問你想要什麼,你也不說,你要是說想喫豬蹄子,我買點讓你爸給你送去就行了。”
自家喫飯,沒那麼多規矩,表哥出去買熟食,這幾個人也沒等他,動筷子喫飯,秋耳夾了一口菜,嚼了一口說:“媽,我又不是三歲小孩子了,不能想喫什麼,你就送去吧,那太嬌慣了。”
“你到八十在我眼裏都是孩子,”秋媽夾了一筷子菜放在於墨碗裏說:“來,孩子,喫飯,這孩子不單模樣俊,還挺懂事,比耳朵文靜多了。”
秋媽誇於墨,秋耳心裏高興壞了,但還是打趣的說:“媽,鬼子、良子沒在這,你說他們就說吧,反正他們也聽不到,可我還在這呢,你就這樣說,我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啊。”
秋媽看着於墨,怎麼看也看不夠,又給他夾了一筷子菜,都沒扭頭看秋耳說:“廢話,你不是親生的,我還不這樣說呢。人家於墨就是比你文靜,你還不讓說啊。”
看到老媽的表情,秋耳腦中飄過無數個“我勒個去”,心說:“多虧老媽比他們年長一輩,要是歲數差不多,老媽那癡迷的表情,別人絕對以爲是得了花癡病。”
秋耳見老媽看到於墨都不自然了,夾了一筷子菜放在老媽碗裏說:“媽,快喫飯吧。”
沒一會,任幼聰提着兩個袋子回來了,一個袋子裝着豬頭肉,一個袋子裝着幾個豬蹄,秋耳把裝豬蹄子的袋接過來,給每個人夾了一個,表哥拿出一個盤子,把另一個袋子裏的豬頭肉倒在了盤子裏。
秋耳和表哥用手抓起豬蹄就喫,秋媽不喜歡喫這東西,就把它夾到桌子上的盤子裏。於墨用筷子夾起豬蹄往嘴裏放,但每次都是還沒到嘴邊就滑落下來。
秋媽看到後說:“孩子,你就和他倆一樣,用手拿起來啃就行,在咱家喫飯,沒那麼多講究。”
秋耳啃了一口豬蹄,滿嘴流油的說:“和我一樣,啃就行,用筷子夾很難夾住的。”
於墨把筷子放下,猶猶豫豫的用手把豬蹄子拿了起來,啃了一口,味濃適口,肥而不膩,是他喫過的食物中少有的味道。他禁不住的讚美道:“這味真不錯!”
秋耳啃了一口,嚼了幾下說:“街口劉叔家的滷煮做了很多年了,在襄州市裏都有一定名氣,咱們今天是買的早,要是下午去,絕對就沒了。”
秋媽說:“覺的好喫,在學校想喫的時候,給家裏打電話,我讓耳朵他爸給你們送去。”
於墨又啃了一口說:“謝謝阿姨,那樣太麻煩了。”
“不麻煩,那有啥麻煩的。”秋媽夾了一口菜說。
屋裏正說的時候,外面傳來“汪嗚,汪嗚”的小狗叫聲,秋耳知道老爸回來了,把豬蹄子往桌子上一放,拿紙胡亂擦了下手,就跑了出去,不管秋媽在後面喊:“回來,把飯喫完,再去看。”
秋耳跑出去的時候,秋爸抱着小狗已進了屋,見秋耳來接,他就給了秋耳,讓他抱,說:“這狗真精,我抱它的時候,母狗一直叫,它可能也知道要被抱走了,聽到他娘叫,他也一直叫,叫了一路。”
秋耳抱着小狗進了裏屋就蹲在於墨身邊讓他看,小狗才一個月大,一身烏黑亮麗的毛,腳的四周和兩眼上面都是黃色的毛,甚是可愛,於墨看到後,也放下豬蹄子,用手摸了摸,說:“好可愛。”
秋爸從外面洗漱好,進屋後看到於墨,於墨站起來說了聲:“叔叔好!”
秋媽在一旁趕緊介紹說:“這是耳朵同學,於墨。”
秋爸平時話不多,像鬼子、良子來的次數多了,來了後他都沒說過話。秋媽介紹完,他說了一句:“別站着了,快坐下喫飯,一會菜就涼了。”然後對於墨什麼也沒問,就沒下文了。
這就是秋爸的散養政策,只要兒子願意,想和誰交往就和誰交往,從不過問對方的家庭狀況等問題,更不會向於墨老爸一樣,還調查。這也說明秋爸絕對信任兒子,相信他不會結交不三不四的朋友。
於墨坐下後,秋媽拿出一條溼毛巾說:“孩子,擦擦手,接着喫飯,別搭理耳朵,見小狗,稀罕的飯都不喫了。”
秋耳也說:“於墨,你先喫飯,一會咱們帶它去樓上玩。”
說着,秋耳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拿起剛纔啃的豬蹄子就向小狗嘴裏送,秋爸急忙阻止他說:“這孩子,小狗才一個月,不能喫肉,更啃不動骨頭。”
秋耳有點小驚訝的問:“啊,那餵它什麼啊!”
“奶,還不能是牛奶,一會我去狗市買點餵狗的專用奶。”秋爸還沒喫飯,坐下邊喫邊說。
秋媽在一邊立馬反悔道“啥,人都捨不得喝奶,還得給他買奶,送回去,馬上送回去,這不是領來個姑奶奶嗎,要是知道喂起來這麼麻煩,去,我都不讓你去。”
秋爸說:“要都要了,那還能給人家送回去,一會我去買,不讓你去,喂的時候,也是我喂,這樣夠可以了吧?”
秋爸都這麼說了,秋媽也不能執意反對,說了一聲:“隨你吧,反正我不養。”就去了前面,來客人了,她要去照應。
秋耳抱着小狗,喫了幾口飯,見於墨不喫了,就和於墨去了樓上,兩個人走了,秋爸想起什麼,立馬追出去囑咐兩人說:“一會你們倆找了大紙箱子,做個狗窩,還有不要總抱他,讓他自己跑跑。”
秋耳“啊”了一聲,就跑上了樓梯。到了樓上,秋耳把門從裏面反鎖住,然後把小狗放在牀上,他和於墨蹲在牀邊,盯着狗看。
到了一個新的環境,面對的又是沒見過的人,小狗不免有些緊張,爬在牀上,眯着眼,動也不動,於墨問秋耳:“這是什麼狗?”
秋耳稀罕的兩眼都冒綠光,盯着小狗說:“這是狼狗吧,剛纔我媽不是說楊叔家的狼狗生了嗎?”
於墨有點疑惑的說:“狼狗長大了那麼大,那麼兇,沒想到小的時候這麼小,這麼和氣。”
秋耳也說:“我也懷疑它是不是狼狗,不過,從楊叔家拿來的應該沒錯,他家養了兩條狗,全是狼狗,沒聽他養別的狗。”
“沒想到狼狗也這麼可愛......”
“是啊,我也沒想到,不過,大狼狗我也喜歡,以後他長大了,我牽着去溜它,想想就興奮......”
......
就這樣,兩個人你一言,我一句的討論着窩在牀上不搭理他們的小狗,過了一會,一股尿騷味襲來,小狗下面的牀單子也溼了一塊。
狗尿了。
於墨立馬把狗抱起來,秋耳迅速的把牀單子扯掉,即使這樣,褥子還是溼了一塊,像小時候秋耳尿牀一樣,畫了一個不規則的圓。秋耳找來紙巾,把褥子溼的地方擦了擦,然後拿着牀單扔到了洗衣機裏面,放上水,洗了。不然,一會秋媽發現小狗尿牀上了,又該要把它送走了。
洗完單子,兩人再也不敢把小狗放在牀上了,找來一些大紙片子,放在了紙片子上,小狗這會熟悉了環境,也看出秋耳和於墨兩人沒惡意,膽子大了,放到紙片上後,敢站起來,並輕吻他們的手了。
這下讓兩人興奮壞了,都伸出手,讓小狗舔,小狗吻吻於墨的手,又吻吻秋耳的狗,最後在於墨的手上舔了一下。秋耳喫醋的不滿道:“真是個大色狗,見到帥哥就親,我長的也不差,好不好!”
小狗親了自己的手一下,於墨高興的哈哈大笑,完全沒有了以往拘謹的樣子,秋耳看到他放開後高興的樣子,心裏湧出一股感動的暖流。
於墨的家人和他自身對自己的要求太高了,平時笑都不能放開了笑。
小狗和他們玩了一會,累了,爬在紙片子上看着兩人。這時,於墨想起了上來的時候,秋爸讓他們做一個狗窩,剛纔只顧着對狗癡迷了,都忘了。
秋耳去樓下找紙箱子,於墨留下看狗。等秋耳上來的時候,於墨和狗都睡着了,於墨半個身子躺在在沙發上,狗躺在沙發邊的紙片子上。
秋耳輕輕的把紙箱子放下,躡手躡腳的走到沙發前,把於墨腳上的鞋脫掉,兩手輕輕的把於墨露在沙發外面的腿抬起來放在沙發上。於墨動了下,換了一個舒服的姿勢繼續睡。
秋耳坐在沙發邊上,低頭看着於墨,狹長眼睛的眼角上挑,眉毛因眼睛的閉合顯得更加的濃密,鼻樑高挺,嘴型秀美,這樣一個完美的少年,前生和他深深相愛,生死相約。
爲了他,這個柔美的少年背叛了整個世界,與身邊幾乎所有人做着抗爭。同樣爲了他,這個少年忍受着失去至愛的痛苦和煎熬,遠走異國他鄉。
前生,秋耳做夢都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因爲上天讓他遇到了於墨,他愛他,他也愛他。
而和於墨在一起也終究成了一個夢,失去於墨後,每當夢醒來,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於墨,秋耳心猶如刀絞的痛,而遠方的於墨會怎樣呢,他想和他一樣,一樣的痛。
他又做了一次幸運兒,上天給了他一次機會,讓他重生回來,可以重新認識於墨、再次追尋那份逝去的愛。
於墨動了動,調整了一下睡姿,秋耳輕輕起身找來一條毯子,蓋在他的身上,秋天雖說不上冷,但有點涼。
於墨睡得甚是安詳,前生就是這樣,在家煩心,在學校勞心,睡覺總是睡不踏實。每每當了秋耳家,看着家裏油鹽醬醋,聽着秋爸、秋媽說的家長裏短,心裏才覺得落地了,充實了,也安靜了。
在一樓感覺到家的氛圍以後,再來到二樓,和秋耳在一起,更多的是家的溫馨,就像每天奔波在外的千萬人一樣,勞累、緊張了一天,回到溫暖的家,總會輕鬆下來,睡覺也睡得踏實。
前生,兩個人不知道誰先愛上了誰,知道的是於墨先愛上了這個家,然後再愛上這個人。
沙發下腿邊的小狗也動了一下,“嗯哼”叫了一聲,找個最舒服的姿勢繼續睡。
秋耳看到熟睡的人和狗,笑了,笑容裏填滿了幸福、滿足,這就是他今世、前生嚮往的生活,不求人生多麼顯貴,就想和於墨在一起,兩人一狗的過着平淡的日子。
當然,前生兩人也說過要個孩子,還爭論孩子喊誰大爸爸,喊誰小爸爸,於墨說他是攻,是父親的角色,應該喊他大爸爸,秋耳說他比於墨大幾個月,應該喊他大爸爸。
兩個人爭論半天也論不出一個結果,最終於墨會把秋耳攔在懷裏,或壓在身下,對上嘴就是逛親,完事後,溫柔的問一句:“老婆,你說孩子叫誰大爸爸呢?”
自從被於墨霸佔後,秋耳有了做女人的感覺,那就是有了這個男人,心裏就有安全感,想的就是一心一意、死心塌地。
一聲“老婆”叫的秋耳心都碎了,嚥下一口口水說:“老頭子,叫你大爸爸。”
於墨陰沉着臉,假裝生氣說:“你叫我什麼?”
“老公,孩子叫你大爸爸。”秋耳立馬改口。
於墨喜笑顏開,用力親吻一下秋耳的額頭說:“老婆,真乖。”
於墨不喜歡秋耳叫他“老頭子”,他倒不是覺得土,主要是怕叫着叫着,把自己叫老了,那時候,可就不陽光,帥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