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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個倒黴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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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做生意並沒有陸維想象的那麼簡單。

雖然老約爾賒給他的貨物不算太冷門,大都是比較好出手的類型,可在鎮上的自由集市擺了一上午攤,他竟然一樣都沒有賣掉。

根據陸維前世所掌握的商業知識來判斷,應當是供需關係出了問題。

畢竟黑苔鎮是典型的“冒險家小鎮”,光是雜貨鋪就有五家。

除此之外還有三家武器鋪、兩家藥劑鋪、甚至一家小拍賣行。

相比於路邊攤,商店不僅價格規範,並且貨物齊全、品質過關,所以大多數冒險者都會首選去這些地方購買裝備。

總之,就是消費者的可選擇餘地太大了。

如此一來,陸維的小攤子自然沒有任何競爭力可言。

“唉,先喫點東西吧。”

看了看頭頂的大太陽,無奈將地上的貨物收回揹包,陸維打算先填飽肚子。

比較一番過後,他來到不遠處一個賣熟食的攤子,買了一碗最便宜的肉湯。

肉是幾乎沒有的,不過鷹嘴豆和土豆倒是分量十足。

兩枚銅幣而已,已經很實惠了,不能要求太多。

端着大木碗,找了個樹墩坐下,陸維把早上買的黑麪包拿出來,撕成小塊,蘸着肉湯開始喫午飯。

邊喫邊思考如何才能把手裏的貨物賣掉。

很明顯,最簡單的方式肯定是降價。

可問題是他現在的定價已經很低了。

如果再降,即便賣掉了,也根本沒有利潤。

所以只能從供需關係入手。

既然在鎮子裏賣不掉,那麼自己就應該去需求大於供應的地方試一試。

好比一瓶水。

在城市裏不值錢,但在沙漠裏卻能輕易賣掉,甚至賣出天價。

這就是供需關係變化引起的商品價值變動。

而仔細想一想,黑苔鎮周圍似乎還真有這樣一個“沙漠”......

看着一隊從身前經過的冒險者小隊,陸維猶豫片刻,終於下定了決心。

喫完飯就出發!

去格蘭森林!

......

......

在危機四伏的森林中擺攤,怎麼看也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除非客戶是哥布林和狗頭人。

不過陸維並非一拍腦門做出的決定。

首先,格蘭森林既然能成爲王國北境大多數冒險家開啓勇者之路的地方,就說明這裏的怪物都非常弱小。

事實也確實如此。

根據黑苔鎮最新版的《格蘭森林冒險手冊》,森林中的怪物大多是哥布林、狗頭人、樹精和巨蜘這些低級生物。

雖然也存在着熊地精和巨魔,不過只會在深林深處出沒。

因此如果僅僅在外圍活動,即便不是絕對安全,但也算不上太過危險。

更何況風險與利益是並存的。

畢竟《格蘭森林冒險手冊》中第一句話就是??

【在森林中,奪走你生命的往往不是怪物,而是迷失方向!】

要知道,對很多新人來說,想在場景極度相似的森林中辨別方位非常困難。

而一旦不幸迷路,攜帶的補給又用光了,那處境就會變得萬分危機。

這種情況下,一個突然出現的自由商人簡直就是天使。

相信那些迷失方向的人們一定願意爲了一塊麪包或者一卷繃帶掏空口袋的。

“這纔是真正的奸商該做的事。”

“或許自己還可以拓展一下嚮導業務。”

半個小時後,陸維站在鎮中心的小廣場上,認真挑選着自己的第一位客戶。

冒險者小隊中往往會有一個經驗比較豐富的資深人士,需要嚮導的概率很低。

因此陸維的目標是那些獨來獨往、裝備看起來又不錯的新人。

很快,一番觀察過後,他就鎖定了一個金色頭髮、穿着嶄新皮甲,正在公告欄前踟躕的年輕人類。

“你好,請問需要嚮導嗎?”

時間寶貴,陸維走上前去,開門見山:“我是黑苔鎮的居民,對格蘭森林很熟悉,可以把你帶到森林外圍。”

“嚮導......好啊!剛好我需要一位嚮導!”

金髮青年轉過頭,想都沒想就一臉歡喜的答應了下來。

啊?這就答應了?

他該不會以爲自己是免費服務吧?

陸維愣了一下,小聲提醒:

“呃,你可能理解錯了,我是要收錢的。”

“嗯?我知道要收費啊。”

“......那你不問一下價格嗎?”

“喔喔,所以嚮導費是多少?”

“十枚......”

本來都想好的價格已經到了嘴邊,但陸維卻突然猶豫了一下,試探着改口道:

“二十枚銅幣,可以麼?”

“沒問題,非常合理的價格。”

金髮青年沒有任何要砍價的意思,立刻同意,然後迫不及待的問道:

“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

確定了!

絕對是地主家的傻兒子!

陸維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任何時候,只要你準備好了。”

金髮青年興奮點頭:“準備好了!五年前我就已經準備好了。”

“五年前......”

“沒錯,那天我剛剛看完《耐瑟瑞爾之詩》。”

“是一本小說嗎?”

“是的,從那天開始,我就立志要成爲一名偉大的戰士。”

“祝你好運......對了,還沒問你的名字。”

“弗倫,不過我給自己起了一個綽號。”

金髮青年神色自豪,十分中二的大聲說道:

“刺破黑暗的金色曙光!”

......

......

首先,給自己取綽號這件事就已經夠尬了。

其次,竟然還是長達九個字的短語。

如此尷尬的行爲,令陸維不由得回想起他小時候站在牀上高舉右拳、大喊“奧特曼變身”時的場景。

奇幻小說看多了吧......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會輕易相信小說中的英雄故事、並且五年來始終“不改初心”的,恐怕也就只有衣食無憂的富家少爺了。

畢竟夢想誰都可以有,但“堅持夢想”卻往往只是有錢人的特權。

“你是從卡林港來的麼?”

去往小鎮城門的路上,陸維悄悄看了看弗倫胸口的族徽。

天秤加雙桅帆船的組合。

後者代表弗倫大概率來自卡林港。

前者則表明他的家族應該從事的是海上貿易。

“是的......對了,格蘭森林有多大?”

弗倫似乎不太想提及自己的身世,回答一句後立馬生硬的岔開了話題。

所以是偷偷從家裏跑出來的?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如果橫穿過去的話,可以直接到海望堡。”

陸維搖搖頭:“之前還有商會想要在森林裏開闢一條商路,可惜最後沒能成功。”

“爲什麼?是因爲怪物的襲擾嗎?”

弗倫頓時又變得興致勃勃,明顯對這種事情更感興趣。

“嗯......應該是吧。”

陸維努力回憶着前主此前聽到的一些坊間傳聞。

“起初還是挺順利的,那家商會招募了很多職業者和獸人苦力,打算從北到南修一條可以承載馬車的土路。”

“但是大約兩個月之後,所有人突然就撤走了。”

“商會說是資金短缺,所以暫時擱淺了計劃。”

“不過到現在已經好幾年了,還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很多人都說真正的原因是森林中有一個精靈部落......”

“精靈部落!”

還沒等陸維說完,弗倫忽然一臉激動的打斷道:“格蘭森林裏真的有精靈?”

“呃,總有人說見到過,但卻從沒有人帶回過與精靈有關的戰利品。”

陸維搖搖頭:“所以大概是看錯了吧,穿着衣服的哥布林之類的。”

“這樣啊。”

弗倫有些失落的嘟嘟囔囔:“真奇怪,怎麼會有人把哥布林和精靈搞混呢。”

這有啥奇怪的,吹牛誰不會。

前世還有人說見過龍呢。

陸維看了弗倫一眼,越發感覺他的頭蓋骨很快就要成爲哥布林的飯碗了。

大家族出身、金髮、熱情且單純、對精靈很感興趣、人生目標大概率是屠龍......

雖然這種角色在遊吟詩人的故事裏往往是主角,但在現實中一般活不過三天。

嗯......不過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刻板印象了。

畢竟都準備五年了,一些基本的冒險知識和技巧肯定還是知道的。

看了看弗倫背後的鹿皮劍鞘以及精美的劍柄,陸維稍稍放下心來,認爲前者應該不會輕易死掉。

而弗倫卻對他的擔憂一無所知,只是滿臉好奇的繼續問道:

“對了,哥布林是怎麼繁衍的?有雌性哥布林嗎?”

“狗頭人真的有龍的血脈嗎?它們的腦袋明明像蜥蜴,那爲什麼叫狗頭呢?”

“還有,樹精需要喫東西嗎?還是說只要曬太陽就夠了?”

“......”

陸維:???

所以你這五年究竟在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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